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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凤城镇等2个镇2个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专栏本县政策法规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5-08-29

凤城镇,北留镇,县自然资源局:

  凤城镇、北留镇人民政府关于报请审批尹庄村、史山村的2个村庄规划的请示已收悉。经2025年8月19日县十七届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阳城县凤城镇尹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阳城县北留镇史山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二、乡(镇)要按照村庄规划组织实施,强化村庄建设与管理,控制和引导村庄建设用地,支持农村产业经济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非农化”“非粮化”行为。

三、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是村庄用地开发、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修改规划的,要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四、乡(镇)要及时将批复后的村庄规划予以公布,并按规划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要主动对接县自然资源局,将以上村庄规划成果尽快完成备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要加大村庄规划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村庄建设行为。

特此批复。

       

阳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