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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变更涧河阳城县段河道治理工程等三个项目部法人代表的批复
专栏本县政策法规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5-08-21

阳城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变更涧河阳城县段河道治理工程等三个项目部法人代表的请示》(阳水字〔2025〕91号)收悉,原则同意涧河阳城县段河道治理工程等三个项目部法人代表由苏宏社同志调整为陈水利同志。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办理法人变更及公告公示等手续,确保项目建设管理依法依规、平稳衔接。

请你局督促新任法人代表认真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阳城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