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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城县2025年推广(实施)以工代赈促进群众就业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专栏本县政策法规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5-07-28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相关单位,企业集团:

《阳城县2025年推广(实施)以工代赈促进群众就业增收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阳城县2025年推广(实施)

以工代赈促进群众就业增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以工代赈工作决策部署,促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落地落实,进一步扩大以工代赈规模,发挥以工代赈政策“赈”的作用,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促进我县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管理体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唐登杰书记在晋城调研期间的指示要求,深刻把握以工代赈政策初衷,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不断拓展实施以工代赈领域,深挖以工代赈项目“蓄水池”,不断提升务工群众劳动技能,尽可能帮助当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努力为实施以工代赈促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提供阳城实践。

二、实施范围

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劳动密集型用工产业为主,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项目积极参与,结合我县群众务工需求,选择技术门槛低、务工技能要求不高、务工量大的项目和事项,参照《实施以工代赈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指导目录》(详见附件2)提出具体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参照《实施以工代赈工作模板》(详见附件3、附件4)规范有效开展工作,因地制宜、广开渠道,大力实施以工代赈。

(一)重点工程。重点工程项目投资规模大、受益面广、带动效应强,吸纳当地群众就业潜力巨大,是实施以工代赈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太行一号文旅康养和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示范带、百里沁河生态经济带、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重点工程辐射带动作用,围绕国家、省、市、县四级年度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大力实施以工代赈。〔责任单位:县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企业集团〕

(二)中小型项目。从农业农村领域向城镇建设、生态环境、交通、水利、能源等各个领域全面拓展,广泛选取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相对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吸纳务工群众多的中小型建设项目,不断扩大推广以工代赈覆盖范围和用工规模。〔责任单位:县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产业带动。依托文旅康养、现代农业、传统制造、传统产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绿化品质提升、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工作,积极拓展环卫保洁、园林绿化、文旅服务等工作岗位,帮助更多老百姓在家门口就业增收。〔责任单位:县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建立以工代赈年度重点项目清单。县发改局会同县直各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职能职责,在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特点、当地群众务工需求等基础上,分部门分领域形成年度以工代赈重点项目清单和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中小型项目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直各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统筹协调对接用工需求。由县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县项目建设用工需求,按照以乡(镇)为主组织动员当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原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分行业分领域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加强与县人社局和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沟通对接,督促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根据能够实施以工代赈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的劳务需求,明确项目所在乡(镇)内可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时间及劳动技能要求,并向县人社局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告知用工需求。项目建设单位要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做好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合同签订、台账登记、日常考勤等实名制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直各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积极动员当地群众参与务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开展政策宣讲和劳动力状况摸底调查,加强与县人力资源部门和所在地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沟通协调,积极组织动员当地农村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口和就业困难群体等参与务工,项目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受灾群众、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县直各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对本领域本部门项目建设用工的组织协调,加强与县人社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沟通对接,形成用工组织合力。〔责任单位:县直各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统筹开展务工人员技能培训。县人力资源部门要统筹各类符合条件的培训资金和资源,会同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项目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充分利用项目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联合施工单位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探索委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等开展培训,提升当地群众中小型机械设备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水平。指导做好各工种培训统计,对每个工种指定明确带头人,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储备成熟劳动力。〔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直各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规范务工人员劳务报酬发放。县人力资源部门要加强劳务报酬发放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坚决杜绝劳务报酬发放过程中拖欠克扣、弄虚作假等行为。县直各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督促项目施工单位积极扩充以工代赈就业岗位,合理确定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标准,切实增加劳务报酬发放规模。施工单位要建立统一规范的用工名册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经务工人员签字确认后,原则上将劳务报酬通过银行卡发放至本人,并将劳务报酬发放台账送县直各相关部门备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直各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优化推广项目组织要素。对总投资400万及以下,技术方案简单、建设内容明确、无重大环境影响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小型项目,优化审批程序,采用部门并联审批用地、环评、规划等前期手续,可研代初设一次批复等压缩审批时限;积极采用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采购、村民自建等灵活方式发包,推动项目早开工、群众早务工、早受益。依托乡村建设公司或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的村级劳务合作社、劳务公司、项目理事会等劳务组织主体,促进群众就业增收。〔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直各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发改局负责县以工代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要强化组织领导,凝聚各方合力,统筹推进以工代赈工作落地见效。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同步建立乡(镇)领导小组,做好与县直各责任部门,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沟通衔接,抓好本辖区以工代赈务工人员组织领导。县直各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以工代赈工作的组织协调,扎实推动在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直各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强资金保障。要统筹相关领域财政政策资金,加大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的投入。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推广实施以工代赈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社会力量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组织实施公益性项目。〔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直各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强跟踪调度。县发改局要主动衔接国家以工代赈工作成效评价安排,会同县直相关部门推广使用国家相关工作规范流程和参考模板,按月调度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参照县级调度办法按月实施工作调度。县人力资源部门要加强对以工代赈用工情况调度。〔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直各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强政策宣传。县发改局要会同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召开培训会、经验交流会、项目现场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解读新时期农业农村基础建设领域推广和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政策要求,确保政策培训解读工作全覆盖。及时梳理总结以工代赈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讲好当地群众通过参与以工代赈实现就近就业、增收致富的鲜活故事,营造大力实施以工代赈的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直各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建立激励机制。对在以工代赈工作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带动群众就业增收成效显著、工程质量和进度管控到位的优质企业,建立典型案例库,向社会积极推荐,提高企业信用评级,鼓励项目建设单位在组织新项目招投标、政策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在以工代赈工作组织推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个人在年度评优评先时给予重点倾斜。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支持以工代赈工作浓厚氛围,更好地促进当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直各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附件:1.阳城县以工代赈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机制

     2.全县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指导目录

   3.推广(实施)以工代赈方式操作流程图

   4.项目实施以工代赈工作模板(4-1、4-2、4-3)

     5.推广(实施)以工代赈方式工作调度表

     6.推广(实施)以工代赈情况综合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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