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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太岳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批复
专栏本县政策法规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4-12-30

阳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你局《关于划定太岳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请示》(阳退役军人字〔2024〕29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太岳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二、太岳烈士陵园保护范围为北至天门头路,东至十字街建设项目,南至凤凰西街,西至人民银行用地,占地面积15835.07平方米。

三、你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确保陵园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防止陵园被非法侵占。

特此批复。



                             阳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0356-6929709

PDF文档: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太岳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