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驻阳各有关单位:
《阳城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阳城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健全分工明晰、协同高效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能力,提升气象灾害防御水平,最大限度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气象条例》《山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山西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机制的通知》《阳城县突发事件总体预案》《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机制的通知》《山西省气象预警信号发布标准及防御指南》《山西省气象局关于印发〈山西省暴雨预警标准及防御指南(修订)〉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
本预案所指的气象灾害包括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霜冻、大雾、霾、雷暴大风、冰雹和持续低温等所造成的灾害。根据灾害性天气致灾和应对处置工作特点,将气象灾害分为暴雨、暴雪、干旱、强对流(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冰雹)和大风、低温(寒潮、霜冻和持续低温)、高温、低能见度(大雾、霾和沙尘(暴))等七类,实行分类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重污染天气、大面积停电、交通中断等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依据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气象灾害防治应急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响应、及时处置。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防御实施分级管理,气象灾害发生地党委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分类应对、联动处置。按灾种分类规定气象灾害应急措施,并与防汛抗旱等应急预案衔接,实现联动处置。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加强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对工作。
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阳城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体系由阳城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和阳城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阳城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组织体系示意图详见附件1。
2.1县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指 挥 长:分管气象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气象局局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武警阳城中队中队长、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武装部、县气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阳城监管支局、县公路管理段、武警阳城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数据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国网阳城供电公司、中国移动阳城分公司、中国联通阳城分公司、中国电信阳城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指挥长可以根据气象灾害处置需要,调整指挥部组成人员及单位。
县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2。
2.2县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气象局局长兼任。
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见附件3。
2.3阳城县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组(以下简称“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县指挥部下设9个应急工作组:综合协调组、监测预警组、现场抢险组、医学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调查监测组、宣传报道组、专家咨询组。
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见附件4。
2.4现场指挥部
根据气象灾害的发展态势和实际处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县委、县政府指定负责同志担任,全面负责灾害现场应急指挥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现场应急方案,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现场应急处置。副指挥长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协助指挥长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承办现场指挥部分配的工作任务。
3 监测预警
县气象局负责重大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制作发布重要气象信息。
县指挥部办公室通过研判,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同时以短信、传真、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向各成员单位和灾害影响地人民政府通报,广播、电视、报刊以及通信运营企业应当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获取机制,准确、及时、无偿向社会播发或者刊载实时预警信息。
监测预警组各成员单位负责重大气象灾害引发的其他灾害的监测和风险预警。
4 应急准备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建立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分析、评估气象灾害可能对本区域、本部门造成的影响和危害,监督、指导相关行业、领域开展气象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5 风险研判
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监测、预报、预警情况和各成员单位防范应对意见,及时组织会商,综合分析研判气象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并报县指挥部。县指挥部根据建议研究决定启动应急响应级别。
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工作机制,针对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霜冻、大雾、霾、雷暴大风、冰雹和持续低温等气象灾害,分析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气象灾害风险,明确风险防控措施,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6 气象灾害分类处置与应急响应
6.1 暴雨、干旱处置与应急响应
按照《阳城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应对。
阳城县暴雨、干旱应急响应程序详见附件7。
6.2暴雪、低温处置与应急响应
6.2.1 分级响应
根据暴雪、低温(寒潮、霜冻、持续低温)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由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当达到或预计将达到事件分级启动标准时,县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会商研判后向指挥部提出应急响应建议,由县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或调整响应级别。启动响应后,县指挥部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分级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
阳城县暴雪、低温响应等级启动条件和响应措施详见附件5,阳城县暴雪、低温灾害应急响应程序示意图详见附件6。
6.2.2应急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暴雪、低温灾害应急工作。
交通运输局要组织做好公路设施暴雪、低温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重点落实道路桥梁积雪结冰防滑处置措施,必要时高速公路暂时封闭。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要加强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筑施工工地等重点部位防御。
农业农村局要指导农户做好防寒防冻,特别是经济作物种植户做好大棚设施管理,落实农业防灾措施。
公安局要加强交通疏导和管控,确保人员、车辆出行安全,及时处置道路安全事故。
民政局要加强对年老体弱、孤寡老人的关心关怀,指导督促养老机构和敬老院细致做好各项防御措施。
国网阳城供电公司要加强巡检,及时做好抢修准备工作。
环卫单位要科学合理开展主要道路清雪除冰作业。
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切实落实相关防御措施,备足抢险装备和物资,保证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正常秩序。
6.3强对流、大风、高温和低能见度应急处置
强对流(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冰雹)、大风、高温和低能见度(大雾、霾、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由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应急联动防御机制,根据不同等级预警信号,按照职责开展分级、分灾种应对。
阳城县强对流和大风、高温、低能见度应急响应程序详见附件7。
6.3.1 强对流和大风应急处置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加强城市运行保障工作,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指导房屋市政施工在建项目做好防范准备,必要时停止作业。加强低洼地带、户外广告牌等的巡查和安全管理工作,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低洼地带排水、广告牌稳固等,防止因强对流和大风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教育局应指导督促幼儿园、中小学校在强对流和大风天气发生时让学生留在室内,适时调整上学放学及休息时间,做好停课准备,必要时采取停课措施。
农业农村局应指导农户紧急预防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冰雹、大风对种植业、林果业的影响,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预防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冰雹、大风对畜牧业的影响,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爆发流行。
文化和旅游局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和出游预警信息,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旅游安全工作;指导协调旅游景点疏散游客和做好防灾避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督促关闭旅游景点或设施。
气象局严密监测天气变化,做好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冰雹、大风等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工作。
能源部门加强电力设施巡视检查和运行维护,及时排除故障和险情,保障电力正常供应。
高空作业、室外作业、危险区域作业施工管理部门、施工单位等,应根据预警信息,加强风险研判,必要时应果断停工、及时避险。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强对流和大风天气防御和应对工作。
6.3.2 高温应急处置
教育局要指导督促学校、幼儿园等做好防高温准备工作;高温影响时段减少或停止室外教学活动。
公安局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示车辆安全行驶,防止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水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等部门做好用水安排,协调上下游水源,保障群众生活生产用水。
农业农村局指导农户紧急预防高温对种植业、果业的影响,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指导农户紧急预防高温对畜牧业的影响,落实防御措施。
文化和旅游局对旅游景点、饭店和旅行社加强管理,督促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卫生健康和体育局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等救治需求。
能源部门加强高温期间电力供应,落实保供措施,加强电力设施巡视检查和运行维护,保障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
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采取停止作业措施。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高温防御和应对工作。
6.3.3 低能见度应急处置
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大雾、霾和沙尘(暴)预警信号,按照预警信号等级,分级应对处置。及时发布安全提示,加强对车辆的指挥和疏导,维持道路交通秩序,并根据应急保障实际需要,采取相应交通管制措施,确保道路安全;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对重点路段的道路巡查力度,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客运中心等部门做好运行安全保障、运行计划调整和旅客安抚安置工作。
教育局要指导督促学校、幼儿园等做好防雾霾、防沙尘准备工作;在大雾、霾和沙尘(暴)影响时段停止室外教学活动,必要时采取停课措施。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加强对大雾、霾和沙尘(暴)发生时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监测,为灾害应急提供服务。
文化和旅游局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和出游预警信息,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旅游安全工作;指导协调旅游景点疏散游客和做好防灾避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督促关闭旅游景点或设施。
高空作业、室外作业、危险区域作业施工管理部门、施工单位等,应根据大雾、霾和沙尘(暴)预警信息,加强风险研判,必要时应果断停工、及时避险。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大雾、霾和沙尘(暴)防御和应对工作。
6.4 信息发布
县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负责气象灾害信息对外发布。气象灾害信息的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
6.5应急响应终止
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县指挥部办公室提出解除应急响应建议,县指挥部同意后,解除应急响应,并向成员单位发布。
县指挥部办公室要指导做好后续工作,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善后工作。
7 后期处置
7.1 善后处置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县指挥部指导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做好灾害救助、灾民安置和灾害现场清理等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7.2社会动员
气象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气象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动员和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气象灾害处置。
7.3影响评估
气象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气象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并将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上报。
7.4 灾害保险
鼓励公民积极参加气象灾害事故保险。保险机构应当根据灾情,主动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8 保障措施
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对气象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保障,做好交通、通信电力、医疗卫生、农业生产、基本生活保障、宣传教育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9 预案管理
9.1 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
县指挥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加强气象灾害预警及防御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使相关部门和单位、社会公众熟练掌握气象灾害应急防御知识,增强公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县指挥部办公室协同有关成员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实战协同能力,提高防范和处置技能,并组织演练评估。
9.2总结奖惩
应急响应结束后,各成员单位及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要及时对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找存在的不足、解决存在的问题、完善应急预案。对在应急响应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扬,对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追责问责。
9.3预案修订
本预案由县气象局制定和修订,并负责解释。原则上每三年评估一次,经组织评估后,认为需要修订的,应按程序组织修订;认为情况变化较小、可以延续使用的,向应急预案备案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可暂缓修订。延续使用时间不超过2年。
9.4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20年10月28日印发的《阳城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阳政办〔2020〕106号)同时废止。
7.阳城县气象灾害(暴雨、干旱、强对流和大风、高温、低能见度)应急响应程序
联系电话:0356-4223668
PDF文档: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城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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