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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城县殡仪馆运营方案(试行)的通知
专栏本县政策法规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4-12-18

白桑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阳城县殡仪馆运营方案(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阳城县殡仪馆运营方案(试行)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山西省殡葬管理办法》,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我县殡仪馆运营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有关精神,以提升社会保障与服务能力为出发点,以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健康发展为落脚点,坚持“文明、节简、环保、健康”的原则,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惠民减免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管理办法,确保我县殡葬服务实现公益惠民、服务优质、运行正常、社会满意的目标。

二、营运模式

按照政府提供殡葬基本服务,市场主体提供延伸服务的殡葬改革要求,设立阳城县殡葬服务中心,负责殡仪馆的日常管理,县民政局负责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殡葬服务中心主要开展殡葬改革政策宣传,惠民殡葬政策落实,殡葬服务及日常管理等工作。殡葬基本服务由殡葬服务中心负责,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提供具体服务;殡葬延伸服务可以通过公开招标出租场地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专业服务公司承接;物业服务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承接。

三、服务项目

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接运、消毒、暂存、火化、骨灰寄存等,实行政府定价并动态调整。

殡葬延伸服务项目包括:守灵、吊唁等设施设备的租赁使用,实行政府指导价;遗体化妆、丧葬用品销售、餐饮服务等,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延伸服务,具体价格由“事主”与第三方服务公司依据服务内容和标准协商确定。

四、运营经费

县殡仪馆的运营经费及惠民殡葬补贴费用,根据每年的实际需求由财政部门核定,列入年度预算。所收取的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全部上缴县级财政。

殡葬延伸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对使用守灵、吊唁等设施设备收取的费用和对外出租殡葬用品超市等场地的租金,全部上缴县级财政。

五、管理与监督

县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根据各自职能,共同做好全县殡葬领域服务管理工作。县民政局负责指导殡葬服务中心工作,加强对县殡仪馆的监管;县发改局负责殡仪馆服务价格审核审批;县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丧葬费、抚恤金、遗属补助费的核算和发放;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殡仪馆殡葬用品市场、食堂、生活超市的规范监管,指导殡仪馆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依法查处乱收费、乱定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做到明码标价;县卫健局负责指导殡仪馆做好遗体管理、接运的卫生防疫工作;县公安局负责非正常死亡人员的鉴定,非法拉运尸体车辆的整治;白桑镇政府负责属地协调服务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殡仪馆运营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管理,确保殡仪馆健康有序运营。 

(二)严格管理,依法运营。县殡葬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殡仪馆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设施设备、档案财务、安全生产、人员考核等管理制度,认真开展好各类殡仪服务工作,着力提升殡仪人员能力素质,确保我县殡葬服务规范有序。

(三)示范带动,激励引导。全县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在殡仪馆集中办理丧事活动,文明治丧、节俭办事、以身作则,带动全县广大群众转变传统丧葬习俗,弘扬治丧新风。

当本方案内容与上级出台的政策冲突时,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时进行修订。


政策咨询电话:0356-4226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