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驻阳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地方招商引资行为的决策部署,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对《阳城县促进投资奖励办法(试行)》(阳政发〔2023〕20号)予以废止。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阳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0356-4239379
PDF文档: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阳城县促进投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驻阳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地方招商引资行为的决策部署,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对《阳城县促进投资奖励办法(试行)》(阳政发〔2023〕20号)予以废止。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阳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0356-4239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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