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农业农村局、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报审阳城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成果的请示》(阳农字〔2025〕4号)已收悉,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区域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晋农发〔2023〕8号)、《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全市重点区域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晋市农发〔2023〕58号)文件要求,经审定,原则同意阳城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成果,请严格按程序上报。
阳城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