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县委书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高喜全主持召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24年第4次会议。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柴高原参加会议。
会议研究通过了涉改部门“三定”规定或调整通知,《阳城县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阳城县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阳城县城市供水中心转企改制工作方案》,审议了纪委监委、住建局、公安局、教育局等部门的机构编制事项。
高喜全指出,要严格按照机构编制规范、紧扣我县发展需求制定“三定”规定,把相关部门的职责研究准、边界划清楚、责任定明确。要全力推动“三定”规定落细落实,按照时间节点扎实做好职能调整、股室设置等工作,确保工作不断档。要强化统筹和督促落实,将“三定”规定落实情况作为机构改革评估的重要内容,确保机构改革高效推进、顺利完成。
高喜全强调,要严格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一方面,要建立健全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规范机制,实行清单管理、总量控制,突出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议事研究和督促落实等职责。另一方面,县委编办要会同县委办、县政府办对县级议事协调机构履职运行情况开展常态监督、跟踪问效,推动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运行更加高效。
高喜全要求,要持续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扎实做好机构撤销、职能划转工作,完善综合执法体制机制。要尽快完成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全面理顺事权、层级和机构关系,有效加强人员整合,业务工作融合和机制流程衔接。要抓好改革自查自评工作和后续省市评估验收迎检工作,逐项梳理改革落实情况,做好改革评估总结,对职能体系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纠偏,不折不扣落实好改革各项任务。(王奥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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