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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河北镇匠礼加油站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阳自然资处字2025〔1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阳城县河北镇匠礼加油站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522L01000881J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赵君军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版)第44条
违法事实 经查,你加油站1993年采用自流式加油枪加油,1999年6月29日,山西省阳城县人民政府文件(99)阳占土补字第6号(占用土地批准通知书)《关于补办占地手续的批复》,同意补办匠礼加油站占地手续0.05亩;2008年开始搭建加油站罩棚,安装加油机,采用加油机加油。2008年6月5日,阳城县人民政府(阳占土补字〔2008〕第7号)同意匠礼村集体建设用地0.23亩,作为加油站建设项目用地,两次共补办用地手续0.28亩。2011年9月对油罐罐体平台改造建设及油罐区进行周边硬化,同时对加油站罩棚进行维修改造。2021年7月因大雨造成加油站安全隐患,2023年4月第二次对加油站罩棚进行修改造。 经实测你加油站总占地面积0.76亩(合505.96平方米),加油站罩棚为合法用地,占地面积为0.28亩(186.59平方米),修建加油站油罐平台及空地硬化非法占用土地总面积为0.48亩(合319.37平方米),经套合“二调”2010年数据库,其中涉及农用地0.24亩(合161.21平方米)[其中:耕地0.21亩(合139.44平方米)、其它农用地0.03亩(合21.77平方米)]、建设用地0.24亩(合158.16平方米)。 经套合阳城县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你加油站修建加油站油罐平台及空地硬化占地0.48亩,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符合现行用途管制规则。 罚款金额(万元) 0.62002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6-1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8-06-17 处罚机关 阳城县自然资源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22741051665C 数据来源单位 阳城县自然资源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22741051665C 处罚类别 罚款;其他-退地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版)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处罚内容 1、责令你加油站退还非法占用的0.48亩(319.37平方米)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0.48亩(319.37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2、对你加油站非法占用的耕地耕地0.21亩(合139.44平方米),按每平方米30元处以罚款4183.2元,其它农用地0.03亩(合21.77平方米),按每平方米20元处以罚款435.4元,建设用地0.24亩(合158.16平方米),按每平方米10元处以罚款1581.6元;合计罚款6200.2元整。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