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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润东煤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阳自然资处字2025〔0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润东煤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00005197055X4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赵鸿亮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和第44条
违法事实 经查,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润东煤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16日进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使用原山西阳城宝泰煤业有限公司的土地35.51亩(23674平方米)及阳占土置换补字(2008)2号批准的原润城镇李街村洗煤场用地14.63亩。2013年8月21日经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晋国土资函[2013]750号)文件批准取得整合利用方案面积12.14公顷(182.1亩)。2024年3月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润东煤业有限公司开始占用润城镇洎水新城社区李街片区土地修建职工宿舍楼、职工食堂、护坡等设施,总占地面积为3982.87平方米(5.97亩),均位于整合利用方案内,其中:职工宿舍楼占地1225.69平方米(1.84亩);职工食堂占地1312.49平方米(1.97亩);护坡占地1444.69平方米(2.16亩)。经套合阳城县土地利用现状图(2023年数据库),其中占用农用地3956.39平方米(5.93亩)[其中耕地953.99平方米(1.43亩),林地2836.73平方米(4.25亩),其他农用地165.66平方米(0.25亩)],建设用地26.48平方米(0.04亩)。2024年8月23日,该公司取得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使用林地草原审核同意书》(晋林资许准〔2024〕420号),同意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润东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使用阳城县集体林地2.1203公顷,使用阳城县集体草原0.0339公顷。经套合阳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该公司占用的5.97亩(3982.87平方米)土地符合现阶段规划分区准入要求。 罚款金额(万元) 147.5759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4-28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8-04-28 处罚机关 阳城县自然资源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22741051665C 数据来源单位 阳城县自然资源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22741051665C 处罚类别 罚款;其他-退地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版)第57条
处罚内容 1、责令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润东煤业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5.97亩(3982.87平方米)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5.97亩(3982.87平方米)土地上的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2、对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润东煤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的953.99平方米(合1.43亩)耕地处以每平米600元罚款,计572394元整,对非法占用的2836.73平方米(4.25亩)林地和165.66平方米(0.25亩)其他农用地处以每平米300元罚款,计900717元整,对26.48平方米(0.04亩)建设用地处以每平米100元罚款,计2648元整,合计罚款1475759元整。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