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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阳城皇城相府集团史山煤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阳林罚决字〔2025〕第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山西阳城皇城相府集团史山煤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0005613197830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常秦兵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擅自改变林地、草地用途
违法事实 2010年12月份至今山西阳城皇城相府集团史山煤业有限公司在未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草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北留镇史山村石旺沟等地修建护坡、风井厂、硬化道路等,将该处林地毁坏并占用。经调查,毁坏林地面积1387平方米,地类性质为其他林地,毁坏草地面积205平方米,地类性质为山地灌丛类草地。 罚款金额(万元) 3.7497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3-10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8-03-10 处罚机关 阳城县林业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22MB0427258K 数据来源单位 阳城县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22MB0427258K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
处罚内容 1.被毁坏林地部分处以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每平方米26元一倍的罚款,计36062元; 毁坏草地部分处以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每平方米7元一倍的罚款,计1435元。 共计37497元。 2.责令该公司于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将毁坏的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