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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阳自然资处字2024〔1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阳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522MA0KXARW6T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上官金龙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版)第44条
违法事实 经查,阳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2月19日,主要经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林管理服务、物业管理等,法定代表人上官金龙,中共党员。你公司实施“阳城苏州智慧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位于凤城镇南安阳村,属市政府重点工程,2021年7月动工,总投资3.6亿元,建设内容为:新建标准厂房20000平方米;新建道路长3000米、宽30至18米;新建桥梁2座,其中:长60米、宽30米一座,长80米、宽24米一座;新建给排水、供电、供气、供暖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目前已完成标准厂房60%、广场等室外工程完成40%、路桥完成96%。你公司已取得2宗土地批复,共计97.8亩,分别为厂房占地27.19亩,交纳土地出让金伍佰伍拾伍万元整;道路用地70.61亩,交纳土地出让金壹仟陆佰万元整。经2023年度卫片核查及我局实地测量,你公司于2023年4月超出用地批准范围修建部分道路及停车场用地面积为7.91亩(5271.78平方米),地类为耕地1.52亩(1012.29平方米),农用地0.29亩(191.8平方米),未利用地5.94亩(3961.01平方米),建设用地0.16亩(106.68平方米)。经审核,你公司超占土地7.91亩中,3.71亩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现阶段规划分区准入要求,4.2亩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符合现阶段规划分区准入要求。 罚款金额(万元) 146.7784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2-03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7-12-03 处罚机关 阳城县自然资源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22741051665C 数据来源单位 阳城县自然资源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22741051665C 处罚类别 罚款;其他-拆除退地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版)第77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版)第57条
处罚内容 1、责令阳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退出超占的7.91亩(5271.78平方米)土地,限期拆除在1.81亩(1204.09平方米)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违法占用的6.1亩(4067.69平方米)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由你公司与风城镇南安阳村村民委员会协商处置,处置结果告知我局; 2、对非法占用的耕地1.52亩(1012.29平方米)按每平方米600元计607374元,农用地0.29亩(191.8平方米)按每平方米300元计57540元,未利用地5.94亩(3961.01平方米)按每平方米200元计792202元,建设用地0.16亩(106.68平方米)按每平方米100元计10668元,共计罚款1467784元。
备注 其他为拆除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