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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凤冠商贸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阳消行罚决字〔2022〕第002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阳城县凤冠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522MA0K4YTQ7E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陈艳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 该单位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罚款金额(万元) 3.9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10-25 处罚有效期 2023-01-25
公示截止期 2025-10-25 处罚机关 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22MB1B55011F 数据来源单位 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22MB1B55011F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消 防 法 》 第 五 十 八 条 第 一 款第(四)项 之规定
处罚内容 阳城县凤冠商贸有限公司(居然之家阳城店)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玖仟元整的处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