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编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阳城县新绿荫林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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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5226991151508 | 工商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田二平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阳城县林业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阳林资许准〔2025〕2号 |
许可类别 | 普通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5-01-23 | 有效期 | 2025-01-23至2099-12-31 |
许可机关 | 阳城县林业局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40522MB0427258K |
数据来源单位 | 阳城县林业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40522MB0427258K |
当前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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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内容 | 阳城县新绿荫林场: 你场提交的《关于阳城县新绿荫林场生产贮存设施及晾晒场项目使用草原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阳城县新绿荫林场使用凤城镇宋庄村集体草原0.3019公顷(折合4.53亩)。 二、你单位应接受相关单位的监督,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占用草地,杜绝非伐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要严格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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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