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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镇人民政府行政许可详情
许可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凤城镇人民政府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2201245064X8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酒晋兵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阳城县中李丘城中村改造工程 回迁楼项目使用土地的通知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阳政土〔建〕字〔2024〕15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决定日期 2024-12-26 有效期 2024-12-26至2099-12-31
许可机关 阳城县自然资源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22741051665C
数据来源单位 阳城县自然资源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22741051665C
当前状态

有效

许可内容

一、同意将省政府(晋政地(晋城)字[2024]1号)批准的建设用地中,位于凤城镇中李丘村,宗地编号2024-10号,面积1.6187公顷,另存量国有建设用地0.3345公顷,共计1.9532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单位,用于阳城县玉凤园回迁楼项目建设,该地块净用地面积1.8273公顷,代征道路0.1259公顷,土地用途为回迁安置住房和教育用地。二、你单位须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约定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位置和超批准面积使用土地。三、请你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