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编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阳城县交通运输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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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40522012450316W | 工商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原怀庆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晋林资许准〔2021〕204号 |
许可类别 | 普通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1-07-25 | 有效期 | 2021-07-25至2099-12-31 |
许可机关 |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40000012150284T |
数据来源单位 | 阳城县林业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40522MB0427258K |
当前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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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内容 | 一、同意下李丘至张峰道路工程使用阳城县集体林地4.9892公顷。 二、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应依法依规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三、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用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四、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阳城县林业局应对该项目使用林地、草原情况进行监督。 五、本同意书中使用林地审核意见有效期为2年。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也未申请延期的,使用林地审核意见自动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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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